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媒體公民,一人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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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公民,一人一信
NCC表達我們對旺中案的不滿!

這幾天在本平台上媒體公民表達了對NCC審查旺中案之不安、不滿,甚至憤怒。為了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媒體公民更可將意見傳到NCC的信箱。

此行動十分重要!NCC20日(週四)前接受民眾書面意見,24日(週一)開公聽會,接下來NCC的四位委員便要決定此併購案。其決定將攸關台灣傳媒生態與民主政治發展。

在此關鍵時刻,不只四委員要對歷史負責。媒體公民作為歷史的行動者,更要有所作為!

請大家踴躍向NCC投書。在此有六個書面意見範本,請參考使用。

時間:1020(週四)前    NCC信箱: a-mai@n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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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意見範本

範本一
主旨﹕台灣不應該容許一個集團擁有過大的媒體經營權和影響力,請NCC委員反對旺中購併案!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而且蔡衍明擁有之旺旺集團在中國大陸所涉龐大利益以及過去幾年來的媒體偏頗表現,尤其是公然以新聞形式編寫中國政府出資的廣告內容(亦即「新聞置入」,已遭監察院調查確認),違反兩岸交流相關法規,都令社會高度疑慮。
        旺中寛頻併購11家有線電視系統商一案已包括報紙(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旺報) 無線電視臺(中視)、衛星電視新聞臺(中天)、雜誌(時報周刊)、網路(中時電子報)、近30﹪之有線電視系統臺等等。此購併案若成立,旺中集團將成為台灣的媒體巨獸。
       台灣不應該容許一個集團擁有這麼大的媒體經營權和影響力,請NCC委員反對這個購併案!

範本二
主旨﹕請NCC停止僅由四位委員參與的審查程序!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這麼重大的購併案,應該要由全體委員詳盡調查、嚴謹審查,以維護公共利益。
        NCC 委員會原由兼具各種專長之七位委員組成,但本案之審查已有三位委員(分別具有新聞傳播、法律、和經濟專業)因反對本案而直接退出審查;目前,除了主任委員 外,另外三位委員均偏向電信產業或技術專業,實已不具備令社會信服之完整專業能力(例如,三位委員均無法律專長和新聞傳播之專長)。
       本案在三位委員以退出表示反對之下,僅由主任委員和其餘三位委員來審理,審查程序恐已不符合程序正義,無論准駁與否,其結果必將引發社會高度激烈爭議!若率爾決議,對臺灣媒體環境和民主品質所造成之影響,將難以估計和回復!
        請NCC停止僅由四位委員參與的審查程序!


範本三
主旨﹕請NCC訂定監理媒體併購和市場集中度之明確規範!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
        主流媒體集中控制在越來越少的幾個財團手上,不僅有違台灣社會民主多元核心價值,且將埋下不小的風險和隱患。梅鐸的跨國媒體集團在英、美等國引發的民主危機,殷鑑不遠。NCC應該明確訂出監理媒體併購和市場集中度之明確規範,防範媒體過度集中,以維護臺灣媒體公平競爭及多元言論環境,守護台灣民主品質!


範本四
主旨﹕請NCC成立專案調查委員會,對旺中案申請人之適格性、媒體市場集中度和對社會公共利益之影響性做全面的分析和了解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而且蔡衍明擁有之旺旺集團在中國大陸所涉龐大利益以及過去幾年來的媒體偏頗表現,尤其是公然以新聞形式編寫中國政府出資的廣告內容(亦即「新聞置入」,已遭監察院調查確認),違反兩岸交流相關法規,都令社會高度疑慮。
         但是,旺中集團所提出的資料十分有限,無法讓人民釋疑。針對我國環境和本案之審查,建議NCC應成立專案調查委員會,由具備社會良好聲譽、完整專長之各界專家學者、公民代表參與審查;主動進行調查和蒐證資料,對本 案申請人之適格性、媒體市場集中度和對社會公共利益之影響性做全面的分析和了解!並將研究分析及蒐證之資料公開上網,俾建立NCC審理媒體併購案之透明、 公正、合理之政策和依據。


範本五
主旨﹕到底有哪些政治人物在旺中案施壓,請NCC公開!請NCC委員秉持學者良知,獨立審理!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而且蔡衍明擁有之旺旺集團在中國大陸所涉龐大利益以及過去幾年來的媒體偏頗表現,尤其是公然以新聞形式編寫中國政府出資的廣告內容(亦即「新聞置入」,已遭監察院調查確認),違反兩岸交流相關法規,都令社會高度疑慮。
         近日更傳出立法委員關切本案,並對報導和質疑立委「施壓」之記者提出法律訴訟!媒體對本案所能發揮的言論自由權已受到威脅。因此,本案是否曾受到不當壓力,請NCC主動公開。請NCC委員秉持學者良知,獨立審理!否則未來遭監察院調查,將嚴重影響NCC 之公正形象和信譽。

範本六
主旨﹕請NCC提出積極政策,改善台灣傳媒產業環境以及內容品質!

        旺中寬頻公司提出併購吉隆等11 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進軍有線電視平台一案,交易金額超過700 元!這筆亞洲近五年來最大宗購併案,勢將造成跨媒體集中、危及言論多元市場。
        近年來台灣媒體所有權不斷更迭,媒體集中在少數人手中,言論品質不見改善,媒體工作的專業自主和勞動權益也更加惡化。少數資本家控制媒體,危害市場多元、危害意見多元、危害專業自主、危害民主發展!
        NCC肩負提升傳播品質、健全傳播市場結構之重責,實應加強針對當前電視產業競爭環境與數位化發展,提出有效促進多元競爭、改善傳播內容、及促進數位化之整體完善對策。
        NCC提出積極政策,不要任令少數集團傷害台灣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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